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
第一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記錄
時 間:八十九年二月一日下午一時三十分
地 點:國家圖書館(台北市中山南路20號)
主 席:張輝山
記 錄:童展球
出席人員:計71人(如出席人員簽到名單)
缺席人員:計41人(未簽到)
列席人員:計54人(如列席人員簽到名單)
【會議記錄】
一、簽到
二、報告出席人數:應出席人數112人,實際出席人數71人。
三、主席宣布開會
四、確認大會議程(無異議通過)
五、主席致詞(略)
六、報告事項
1. 理事會工作報告 報告人:祕書長 邱天助老師
(見會議手冊6-11頁)
2. 監事會工作報告 報告人:常務監事 張焯青老師
(1) 監事會每月輪派監事稽核會務工作,而本人更每週到會裏監察,除了財務報表等未能及時完成外,會務大抵正常。
(2) 本會幹部及工作人員都很熱心工作,常看見他們義務加班到晚上七、八點,服務精神令人感佩。
(3) 今年是本會成立的第一年,在缺錢、缺人的情況下會務工作仍蓬勃發展,值得贊許。雖然會務運作有些程序上的缺失,監事會認為創業維艱,對第一年的會務運作表現,應給予鼓勵。監事會明年會繼續依規定將監督工作做得更好。
七、提案討論
1. 「通過本會八十八年度工作報告、收支決算表、資產負債表、財產目錄清單」案
提案人:理事會
依 據:依據本會章程第十二條第四款、第十四條第八款暨第一屆第六次理監事聯席會決議(89.01.22)。
案 由:通過本會八十八年度工作報告、收支決算表、資產負債表、財產目錄清單。
說 明:如附件。
決 議:無異議通過。
2. 「通過本會八十九年度工作計劃、歲入、歲出預算書(草案)」案
提案人:理事會
依 據:依據本會章程第十二條第四款、第十四條第八款暨第一屆第六次理監事聯席會決議(89.01.22)。
案 由:通過本會八十九年度工作計劃、歲入、歲出預算書(草案)。
說 明:如附件。
決 議:無異議通過。
3. 「全國教師自律公約」案
提案人:政箂部
依 據:依據教師法第二十七條第六款、本會章程第五條第十七款、本會八十八年工作計劃第八點暨第一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決議(88.08.14)。
案 由:議決「全國教師自律公約」。
說 明:如附件。
決 議:全案逐條討論修正通過(如附件)。
4. 「各級教師會理監事之任期作適當調整」建議案
提案人:理事會
依 據:依據第一屆第六次理監事聯席會決議。(89.01.22)
案 由:建議各級教師會理監事之任期作適當調整。
說 明:根據目前狀況,各級教師會理監事之任期年限、起迄日期等不盡相同,致會務往來有諸多不便,例如學校教師會收取會費、推派代表參加上級教師會活動等衍生之問
題,皆亟待解決。
建 議:
(1)任期起迄:
學校教師會:配合學年度,任期從八月一日至任滿該年七月卅一日(五月改選)。
地方教師會:配合學年度,任期從八月一日至任滿該年七月卅一日(六月改選)。
全國教師會:配合學年度,任期從八月一日至任滿該年七月卅一日(七月改選)。
(2)為調整教師會理監事之任期,建請各級教師會修訂其章程配合
決 議:無異議通過。
5. 本會章程修正案
提案人:組織部
案 由:配合前案修正本會章程調整理監事之任期。
說 明:詳參前案。
建 議:
一、 本會章程第廿一條加入第二項:「理監事任期自當選年度八月一日起至任滿年度七月卅一日止。」
二、 前項修正於第二屆理監事開始適用。第二屆理監事任期自九十年二月一日至九十二年七月卅一日止。
附 錄:本會章程第廿一條修正前後對照表:
修 正 前
修 正 後
第廿一條
理、監事任期二年,連選得連任;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。理監事均為無給職。
理、監事任期二年,連選得連任;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。理監事均為無給職。
理監事任期自當選年度八月一日起至任滿年度七月卅一日止。
決 議:無異議通過。
八、選舉(「補選本會理事」案)
提案人:組織部
依 據:依據本會章程第十三條暨第一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(88.01.31)暨第一屆第五次理監事聯席會(88.11.28)決議。
案 由:補選本會理事五名。
說 明:
(一)本會第一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(88.01.31)決議通過:於本會三十五名理事名額中「先行選舉三十名,保留五名給依次成立之地方教師會」。
(二)自本會第一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後,前五名依次成立之地方教師會計有台北縣、苗栗縣、南投縣、屏東縣與台南市等,故應遵照前開決議辦理補選。
(三)第一屆第五次理監事聯席會(88.11.28)決議通過推荐名單如后:
1. 台北縣 戴振華
2. 苗栗縣 林永淵
3. 南投縣 劉欽旭
4. 屏東縣 胡朝琴
5. 台南市 郭榮祥
(四)自行登記參選名單:
l 台南市 郭萬吉
l 台南市 陳裕文
選舉結果:
1. 台北縣 戴振華(42票)
2. 苗栗縣 林永淵(41票)
3. 南投縣 劉欽旭(41票)
4. 屏東縣 胡朝琴(40票)
5. 台南市 郭榮祥(18票)
九、臨時動議
提案人:台中縣代表潘誠人老師
案 由:請全國教師會加強支援各地方教師會
決 議:「支援各地方教師會」本為全國教師會的責任。請台中縣代表以書面方案提供全國教師會參辦。
十、摸彩
十一、 散會(下午五時三十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