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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5/4/2全國教師會幼稚教育委員會第四屆第四次臨時委員會會議紀錄
全國教師會幼稚教育委員會第四屆第四次臨時委員會會議紀錄 時間:九十五年四月二日(星期日)上午十時至下午十六時 地點: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(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99號四樓之1) 會議主席:周澤芳主任委員 出席人員:何佩憶、周澤芳、張雅慧、蘇慧雯、干錦鳳、潘美玲、曾容姬、楊琳瑯 黃婉滋、張如源、辜水華、方立音、張真瑜、李寶齡、葉惠禎、候效媼 共16名。 請假人員:王雅慧、卓淑鐘、卓玉、吳淑惠、郭貴志、張唯宸、董文萍、黃莉莉 共8名。 列席人員:政策研究員徐源凱、蘇光琦(基隆市幼委會主任委員)、林春鸞(桃園縣)、賴素靜(新竹市)、白碧香(新竹市)、林麗嫆(宜蘭縣),共6名。 一、報告出席人數 二、主席宣布開會 三、會務工作報告 四、本次會議議程確認 五、推選此次會議紀綠人選:張雅慧 六、提案討論 編號:1 提案人:幼稚教育委員會 案由:下次委員會議開會時間、地點。 說明:如案由。 辦法:會議討論。 決議:2006年6月10日(六) 編號:2 提案人:周主委澤芳 案由:針對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」草案,提請討論。 說明:有關教育部對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」草案初稿(法制研修小組審議竣事版本,如附件一,頁3-45),所召開各界辦理之座談會,於徵詢意見後,提幼托整合專案諮詢小組委員會討論,俟討論竣事再行召開公聽會。 辦法: 一、 徵詢各縣市幼委會代表之意見於會議中討論。 二、 彙整意見提供出席座談會代表之參考。 決議: 因應教育部4月11日至13日召開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」草案,各縣市幼委會代表任務編組討論。 政策研究員徐源凱老師與本會楊益風老師傳授教戰手冊。 幼托整合座談會分組攻防策略 政策組 宣導組 掩護組 1. 反對立法取代幼稚教育法。 2. 幼兒教育與托育的迷思。 3. 反對教育商品化與廉價辦教育。 4. 反對幼教品質向下沉淪。 5. 草案中完全看不出政府照顧幼兒的投資。 6. 在少子化的趨勢下,幼兒教育與照顧應配人口政策擬定更完整的配套措施。 7. 以資方為版本的草案完全看不到幼兒的未來。 8. 試辦。 針對Nta版本內容重點發言: 1. 專業組織。 2. 公幼教師之所有權利義務悉依教師法之規定。 3. 人力資格與配置。 4. 年齡劃分。 5. 處於經濟、文化、身心、族群及區域等不利地位幼兒之照顧。 6. 罰則中對幼教教師的歧視條款。 7. 家長參與權。 8. 日出條款。 9. 其他。 1. 掩護前二組之發言。 2. 發言找碴,杯葛議事。 ※會前準備: 一、 熟讀資料。 二、 準備發言條。 三、 同組發言分工。 四、 沙盤推演。 ※會議原則: 一、 代表全國教師發言,不卑不亢,亦不帶個人之立場發言。 二、 若遇其他團體質疑NTA之代表性時應予回辯,力抗到底。 三、 論點清晰,條理分明。 四、 凡涉及工作內容之變更應依法辦理並與全國教師會協商。 五、 對於非本會立場之意見一律保留。 六、 學理、法理與實務應兼顧。 七、 以幼兒的權益出發。 八、 會議簽字與承諾應謹慎。 編號:3(原第四屆第三次委員會議提案3) 提案人:周主委澤芳 案由:幼托整合後,「幼兒園之教師及教保員」資格取得課程的可能模式提請討論。 說明:幼托整合後,幼兒園師資標準及培育管道幼兒教育系暨幼兒保育相關學系,人才培育整合之可行模式分析。 辦法: 一、 請會議討論,提出您認為較適宜的模式,提供本會參與幼托整合師資及人員權益問題小組之本會建議模式。 二、 附件資料:(1)師培可行模式分析,如頁46-60; (2)幼托整合核心課程研究,如頁61-68。 決議:擱置未討論。 七、臨時動議: 提案人:周主委澤芳 案由:因應教育部4月11日至13日召開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」草案座談會討論。 說明:經詢問教育部本案負責人員,公文尚未發出,人員尚在邀列中。 請決定是否參加。 決議:投票決定是否參加;參加12票不參加7票。 各縣市幼委會之委員代表組織出席會議時,應代表組織發言。 蒐集各國幼兒教育文獻資料。「適合年齡二歲或三歲」。 本次會議手冊帶回傳閱。 蘇慧雯:日本。李春鸞:歐美國家。葉慧禎:美國。 八、散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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