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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澄清稿】96.04.23蘋果日報報載「師罰站靜坐須學生同意」一文
澄清稿
有關 貴報96年4月23日A14生活版所載「師罰站靜坐須學生同意」一文中之「教師管教學生處罰舉例表」中「可執行的處罰」項下,「罰站」一項記為須經「學生同意」,又註明資料來為本會,恐有誤植,尚請協助更正如下: 一、本會與教育部協議之「教師輔導管教學生注意事項」尚未經最後法定程序定案。 二、對學生所實施之管教中有「站立反省」,但無「罰站」,其動作類似,但內涵不同。 三、承前,既為管教學生為反省之意義,便無「須經學生同意」之前提,故文載有誤。 貴報關心教育事務,本篇報導亦符合大眾對媒體之專業期待,本會至感肯定,惟或因採訪事務繁冗而有誤植,尚請協助澄清。 全國教師會諮商輔導處 敬上 96.04.2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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